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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公安公开招聘辅警120名!
日期: 2023-03-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1982年3月8日之后出生)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 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执法助理岗位除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退役军人;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 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3月8日至3月15日

报名方法:①根据电子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并将电子版一寸照片贴入报名表;②学历证书照片;③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④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1962668182@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3月16日至18日9:00至17:00

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80号D座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确认签字的《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如相关岗位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视情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二)体能测试

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00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CM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800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CM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公告的入围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政治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5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二)特殊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管理,“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评定”,年薪标准15万起,具体面议。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不符合“年薪制”管理情况的,将予换岗并调整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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