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学生阳光健康跑活动实施方案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馆):根据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积极响应国家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深入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指导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学生中开展“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01活动对象全体2026级学生。
02活动时间本学期大二年级跑步时间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12月27日(第2周-第17周)。
03活动地点校园田径场或体育馆外围。
04基本要求
(一)全校大二学生必须参加“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
(二)考核时段:由基础部确定每学期的考核时段,并通知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本学期大二年级跑步时间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12月27日(第2周-第17周)。
(三)每次跑步男生至少2公里,女生至少1.6 公里。
(四)配速要求在3-8分钟每公里;BMI≥28,配速要求在4-12分钟每公里。
(五)每次跑步距离和时间同时符合要求,才计入有效成绩1次。
05成绩核算
(一)APP“大学生阳光健康跑”活动跑步成绩纳入体育课程考核中,占本学期体育课程总分 25%(25 分)。
(二)成绩核算办法
1.本学期一年级跑步次数为52次, 跑步成绩记满分(25 分)合格次数为30 次(15 分)。
2.本学期跑步次数对应分值表如下:
次数 52 50 47 45 42 40 37 35 32 29 26 23 20 20 次以下
分值 25 23 21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10 0
06违规行为与免跑处理
(一)跑步过程中不得找他人代跑,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如通过举报、检查、监控等方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督查小组检查情况处理,并报学生处按学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予以处分。每名参加跑步活动者需签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诚信承诺书》。
(二)免跑认定与处理
1.学校运动队在本学期有比赛的队员,正常参加训练与比赛的,由个人提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免予执行“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申请表(校运动队员用)》教练员和体育教研室主任签字方可免跑。
2.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阳光体育健康跑”活动,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免予执行《大学生阳光体育健康跑》申请表(伤病等用)》并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出示的诊断说明书、 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
3.由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党总支书记签字经医务室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后方可按照免跑处理 ( “阳光长跑” 跑步成绩记为15分) 。
07跑步注意事项
(一)跑步者必须做好参加长跑锻炼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穿合适的运动服、运动鞋,充足的睡眠、合理的营养等,做好跑前准备活动和跑后的放松活动。
(二)为确保人身安全,遇 PM2.5 污染指数达到中度污染及以上等级的天气或下雨、下雪以及台风等天气因素,出于健康考虑,不建议进行跑步。
(三)跑步中有任何不适,应停止跑步,尽快到学校医务室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