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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班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日期: 2011-04-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管理系班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促进我系学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制定量化评分细则,对各班级实行量化积分考核制度。采取以学生会纪检部考核为主、班级考核为辅的办法,同时听取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意见,每月对各班进行依次量化评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系一、二、三年级在校班级全部参加系里的统一考核。

        二、考核项目

        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学生到课率(占50℅),晚自修率(15℅),教室卫生、纪律(占10℅),宿舍卫生、纪律(10℅),学生违纪(占10℅),班级工作创新(5℅)。

        三、考核基数

        一年级考核六项,满分为100分;二年级平均晚自修率加5℅后再乘权数,其它五项与一年级相同;三年级平均到课率加5℅后再乘权数,晚自修率不考核,其它四项与一年级相同。

        四、考核数据

       考核数据主要通过系党总支的抽查和纪检部每天的检查取得。

       五、考核办法

       1、数据计算

以上六项数据加权平均后进行排名。

       2、增、减分

      增分项目:

A、对于在系组织的集体项目活动中获奖的班级,在当月考评中,第一名增加0.8分;第二名增加0.5分;第三名增加0.3分;参与而未获得名次增加0.1分。

B、对于在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中获奖的班级,在当月考评中,第一名增加1.6分;第二名增加1分;第三名增加0.6分;参与而未获得名次增加0.2分。

C、当月考评时,只能增加一次最高分,不能重复累加。

减分项目:

A、学生违纪扣分标准:

(1)系通报批评        每人次0.2分,当月最多不超过1分;

(2)院通报批评        每人次0.4分,当月最多不超过2分;

(3)警告处分          每人次0.6分,当月最多不超过3分;

(4)严重警告处分      每人次0.8分,当月最多不超过4分;

(5)记过处分          每人次1分,当月最多不超过5分;

(6)留校察看处分      每人次2分,当月最多不超过10分;

(7)受治安管理处分    每人次2分,当月最多不超过10分。

B、院、系抽查中,发现教室、寝室卫生较差,被指出批评者,一人次扣0.2分,并逐次累加;在课堂用餐,每人次扣0.1分,在课堂上玩手机、睡觉每人次扣0.05分。违反宿舍考勤纪律,晚归一人次扣0.2分,不归一人次扣0.3分。

         六、本细则于2007年3月起执行,其解释权归系总支。不尽之处,将在讨

论和试行中细化和完善。

注:在月底结算时,各班级可将请假条统一交于系辅导员进行核对,除去每天请假人数,做到公平、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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