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