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社衔接
学社衔接是为了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托全团“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不及时转接团的组织关系,随意脱离团的组织,可能会在未来对自身团员身份核实、政治面貌认定等造成阻碍。
二、转接类型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
(1)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2)因故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委应在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内根据实际去向将这部分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三、责任要求
1.发起方: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单位(入学)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明确团员基本信息和毕业去向后,均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2.接收方:
毕业学生团员新的学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户籍地的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相关审核,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团员档案,但不得无故拒接团员组织关系。对转入的团员,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开展日常教育、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
注意:
①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
②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团员档案遗失。
③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接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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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社衔接”操作指南
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确认并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若已标记则略过)。
(2)确认毕业学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如果有延迟毕业团员或者教师身份的情况,需要单独进行标记。
(3)由转出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者团员个人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4)转入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将毕业学生团员分配到某个团支部中(若转入团组织为团支部,无需进行分配)。
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
一、在开展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前,学校领域团支部(含每年新创建的学校学生团支部)必须完成团员毕业时间标记工作。团组织管理员(团支部管理员除外)都有权限标记和修改班级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1 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组织管理-管理下级组织”菜单,进入管理下级组织界面。
1.2 勾选需要标记的团支部,点击左上角的“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