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管理系党总支党员发展工作规范
日期: 2012-06-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的会议精神,遵照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的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结合我系师生党员发展的特点,制定党员培养发展的规范。

一、发展原则。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不搞突击发展,不拖延发展。

二、政治标准。以申请人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为重,以申请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言行为重。

三、业务水平。注重申请人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注重申请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水平,注重申请人学习成绩和工作业绩。

四、培养目标。经过培养、考察和发展,使管理系的师生党员成为师生中的先锋模范,成为教风、学风建设中的带头兵和全系的核心力量,成为全院事业乃至共产主义事业的主力军。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力争教师党员占教师总数的70%以上,学生党员占学生总数的6%左右。

五、发展程序

1、每学期至少一期,由各班(新生第一学期由老班带)团支部和教师支部组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引导师生进行党章知识、党的相关理论的学习和讨论,加深对党组织的认识。

2、团总支结合各班团支部的意见,对已递交书面申请的学生(教师例外),结合实际表现,向党组织进行推优。

3、在每学期末之前,对已被推优的先进青年,结合实际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由支部确定(或调整)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并各指定两名入党联系人。

4、每学期一至两批,对考察期已满一年,各方面条件成熟的申请人,经党内、党外民主测评,支委会讨论拟定发展对象,并进行政审、公示。

5、在4程序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支部大会,接受预备党员。

6、支部在接到党委发展通知书一个月内组织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7、对表现积极的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对特殊情况的预备党员按规定延期。

8、按院党委通知接收党员关系,教职工离校、学生毕业离校时组织关系尽量同时转出。

六、发展工作注意点

1、为发扬民主,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对培养联系入党介绍人不如实汇报情况,支部、总支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和操作规范发展党员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3、总支应及时向联系的党委委员汇报发展党员的情况,以接受指导和监督。

© 2022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524号浙ICP备11027291号